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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01
孟羽童与董明珠的分手,如果网上双方各种爆出来的情况属实:孟领应届生水平的工资,然后私底下搞200万粉丝的副业……
那稍微懂点流量的人,都会觉得这件事,也太令人震惊了。
不是震惊孟羽童的摸鱼,也不是震惊孟羽童的离职,更不是震惊格力开除个员工。
而是震惊,孟羽童与格力之间的利益关系……竟然如此不清不楚。或者说,竟然如此泾渭分明。
怎么说呢,给大家八卦下我自己的经历吧。
我在几年前,还副业写公众号并且从未用公众号变现的时候,曾面试过一家公司。我把我自己副业运营公众号的经验,写在了简历里。
我的想法非常简单。
我是传统行业转行去互联网的嘛,本来就是跨行,多点儿相关经验总是好的吧,起码能证明自己网感好?
我当时面试的是高级产品经理,一个网感好的产品经理,是不是咱每月也能多谈下来几千块的工资?
最后是老板面的我,双方感觉应该都不错,几乎是当场成交。老板意思是,马上就可以让人力给我发offer了。后来事实也是,面试一结束,人力就给我发offer了。
但是,有个附加条件: 不能写公众号了。
是的,不能搞我的副业公众号了。
甚至我当时都不能称它为副业。因为那时候我完全不懂公众号变现。因为不懂,乱打乱撞其实一直在走弯路,到我面试的时候,都没用它赚过钱。
我疑惑地问老板,为啥不能写公众号了。
老板说:“你用这公众号变现,随便努力一下就超过工资了,到时候还看得上工资收入?还会努力工作?”
我:????
不知道老板当时是不是以为我在装傻。我确实当时是满头问号。
公众号变现超过工资收入?指的是底栏流量变现的几块钱吗?我会为了这几块钱,看不上一年几十万的工资?
好吧,我是真傻。老板看我真傻,好心告诉我,我当时1000多阅读的公众号,一条广告报价可以2000来块,一个月多接几条也很丝滑,再稍微发展一下广告费提一提(我公众号路上的第一位贵人)。
纳尼??
然后,大约半年后吧,我终于在从原公司裸辞后的某一天想通了,开了窍,明白了流量入口的意义,打开了公众号变现的新世界。
02
好了,我们回到孟羽童这件事。
如果公司是堤坝,那当你意识到员工有流量,其实就两个选择,要么“堵”,要么“疏”。
像我面试遇到的老板,用的是“堵”。
虽然我就那么小个号啊,我自己都不知道这么小的公众号能赚钱啊!
我当时因为不知道做公众号这么赚钱,我甚至和老板说,我可以签协议,工作期间不用公众号变现。老板拒绝了这个提议。
老板是互联网老江湖,真的有眼光。
说实话,如果我那时候知道我自己光靠公众号前端+后端变现能做到年入7位数,那确实可能不会好好上班了。
完成基本工作的责任心咱是有的,但是不可能 all in了。或者难以兼顾的时候,肯定大概率是辞职吧。
所以,老板想要在一开始堵住这个可能性。
除了“堵”,还可以“疏”。
也就是说,公司不介意你有流量。但是,你的流量,不仅是你自己的,更是公司的。双方谈好利益分配,你是公司旗下的一个IP。
稍微懂点流量的人,应该都以为格力用的是“疏”。
为啥?
因为孟羽童的流量,来自于董明珠的金手指选择,来自于董明珠的背书啊!
如此大佬亲自下场背书新人,甚至不惜用上“接班人”这样的字眼力捧,可以说是这家企业三十多年的优良信誉都在为这位新人背书砸流量了。
然后,这样的流量,竟然没有“疏”?完全属于孟羽童自己?
真的是非常非常不可思议了。
别说格力这么厉害的企业了。就随便一个互联网小公司,你添加了他们公司的运营小美,小美和你聊天,小美的人设也是有公司背书的。
所以这个小美的微信号,一般并不是真的会绑定到某个人身上,用的都是公司的微信。今天拿小美微信的同事离职了,明天再招个新的“小美”,接着跟你聊。
你对接的都是小美这个人设,一如既往。
而倘若要小美真人出镜,那除了利益分配,就要签更多限制条款了。可以类比下MCN、明星经纪公司等。
而格力的这波操作,那就尴尬了……
格力也知道孟羽童是被董总的金手指选中才得以脱颖而出的,并不是自身实力多么强悍。因此格力用给开低薪酬来匹配她的价值。
但是,一面开低薪,一面放任自己砸出来的巨大IP归她个人?
弄到现在这个双方站到对立面的结果也不足为奇了。
可能,真的是制造业与互联网,仍然存在着巨大认知鸿沟。
03
当然,咱看到的也都是表面的,是双方各自想让我们看到的。也不过多评判了。
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 个人IP做得好,真的太值钱了!
以前人们说,一个人离开了公司、离开了平台啥也不是。现在人家孟羽童离开公司,带走了200万粉丝啊!红利足够吃一辈子了。
说起这种个人赚钱,还有个与之匹配的词, 超级个体 。
这类人,不依赖某家公司,以个体为单位,在一个领域有专业知识,并且有个人IP带来的影响力,就可以迅速崛起,一个人赚到一家公司的利润。
他们可以几乎0成本创业,运营成本也可以保持在极低。而当他们利润飞速增长的时候,也不需要额外巨大投入,不需要承担不可控风险。
真的是极好的商业模型。
而传统制造业习惯了用人力杠杆,所以就很容易忽视个人IP的力量。
我两年前的文章就写过,过年我与一位制造业老板聊天,他得知了我当年的净利润,测算了下我应该是一家15-20人规模的公司。
其实当时创作这个利润,除了我自己,额外只有1位小助理,线上的,兼职,只做固定的一件事。我们也从未见过面,各自在家工作。
所以,在互联网平台上打造个人IP,太适合个人做副业或者说微创业了。
做不好,也没啥风险,最多就是自己下班后那点时间。不做副业,刷刷手机躺平一下,也就浪费掉了。
做得好了,收入直接超过工资,甚至副业转正,那不要太爽了。
这才是端上了新时代的“铁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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